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了一項關于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重要通知,其中明確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在提供住房租賃服務時,不得賺取住房出租差價。這一舉措旨在遏制部分經紀機構利用信息不對稱,通過“高收低租”、“長收短付”等方式賺取差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從而保護承租人權益,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長期以來,一些房地產經紀機構在住房租賃市場中扮演著“二房東”的角色,以略高于市場價的價格從房東處獲取房源,再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轉租給租客,看似租客受益,實則暗藏風險。機構通過一次性收取租客長期租金,卻按月或按季度支付給房東,利用資金池進行擴張或投資,一旦資金鏈斷裂,極易導致房東收不到租金、租客面臨被清退卻無法追回已付租金的困境,引發大量租賃糾紛,嚴重損害市場信譽。
此次六部門發文,正是針對此類市場亂象的精準打擊。通知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必須回歸服務本源,其報酬應主要通過收取合理的中介服務費或傭金獲得,明確禁止通過“低進高出”賺取租金差價。這有助于引導機構將競爭重點轉向提升服務質量、優化客戶體驗、提供專業咨詢等核心價值上,推動行業從“賺快錢”模式向可持續、規范化的服務模式轉型。
政策的落地執行需要多措并舉。各地主管部門需加強市場監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違規賺取差價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并納入信用記錄。鼓勵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支持其長期持有并運營租賃房源,提供穩定、規范的租賃服務。應加快推進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的建設與應用,推動房源信息、合同網簽備案、資金監管等環節的透明化、線上化,從技術上壓縮違規操作空間。
對于廣大租客和房東而言,此項規定無疑是一大利好。租客的租金支出將更直接地對應房源價值,權益更有保障;房東也能更清晰地掌握市場租金水平,避免被不良中介誤導。長遠來看,一個信息透明、交易規范、權責清晰的住房租賃市場,將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需求,為房地產市場“租購并舉”的健康發展格局奠定堅實基礎。
凈化市場環境非一日之功。除了嚴令禁止差價行為,未來仍需在租賃合同標準化、租金價格指導、租賃權益保障等方面持續完善政策體系,引導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恪守職業道德,共同維護公平、誠信的市場秩序,讓住房租賃真正成為居民安居樂業的可信賴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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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5-12 15:12:12